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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统计局被评为牟定县“清廉牟定”唯一一家“清廉机关”的示范样本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1-11-11    作者:    点击:[]次



牟定县统计局被评为牟定县“清廉牟定”唯一一家“清廉机关”的示范样本

2021年10月29日,全州“清廉牟定”现场会议在牟定召开,牟定县统计局被评定“清廉牟定”唯一一家“清廉机关”的示范样本,全州各级领导莅临参观,牟定县统计局介绍了在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责的前提下,全局在培树“清廉书记、清廉班子、清廉组织、清廉家庭”的经验和做法,得到了州县领导的一致肯定。

今年以来,按照县委打造清廉牟定的要求,牟定县统计局围绕培树“清廉书记、清廉班子、清廉组织、清廉家庭”的要求,充分发扬统计监督职能,全力打造清廉统计机关示范样本。

一是从党组书记做起,争当一名“清廉书记”。工作中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班子成员“三重一大”议事程序,坚持末位表态,与分管领导和股室长双签《党风廉政责任书》,逐级传导压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带头严格执行党章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从小处着眼,从细处落实,抓在日常。

二是带好队伍,着力打造“清廉班子”。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两个责任”单月派单、双月报告制度,抓好分管领导落实落小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以岗位为点,以流程为线,深入排查各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廉政风险点,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全覆盖无缝隙。

三是切实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着力打造“清廉组织”。一方面开展以机关党员为主体,扩大到全体干部职工的“四比四争、两提两创”活动,比学习、比工作、比奉献、比廉洁,结合“大比拼”工作,年底兑现奖惩,做到按制度管权管人。另一方面,切实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以“一体三翼”为抓手,着力构建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特别是纪检监察监督相互贯通、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每年两次联合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执法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统计违法行为报请县纪委进行查处,全面营造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统计氛围。

四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打造“清廉家庭”。以党员干部及其家庭成员为主要对象,以弘扬清廉思想、清廉文化为主要内容,让统计每个干部职工带动一个家庭,形成家家构筑“防护墙”,人人搭建“护廉网”的良好风尚。

通过“四个清廉”建设,牟定县统计局做到了三个作用的发挥,一是发挥统计“智库”作用。第一时间上报主要数据和经济运行分析提前预警,每年将分析按月把任务分解到个人,人均每年撰写信息分析上报不少于26篇次,全局不少于350篇次。2020年牟定县分析信息评比在全州统计系统位列第1名,为党委政府精准调控经济提供决策依据;二是发挥“堡垒”作用。在县统计局机关和挂点的凤屯村委会均建设了清廉长长廊及党史展厅,以“党史+统计史+乡村振兴史”为主线,建设清廉长廊及党史展厅,培育人人爱党、思廉、崇廉、尚廉的良好风尚;三是发挥“红线”作用。制定了《牟定县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实施办法》,全面压实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数据责任;每年两次联合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2021年经县级查处移送县纪委和州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问题1件,全面营造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统计氛围。

通过清廉机关建设,牟定县统计局先后被评为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云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优秀集体;连续三年综合绩效考核为优秀等次;2021年牟定县贸易统计数据质量和基层基础工作得到上级统计部门肯定,牟定县商贸统计的经验做法在全州得到推广。

(签发:张明海 初审:曾金华 撰稿:牟定县统计局 李惠 电话:0878-521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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