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州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楚雄州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以下简称1%人口抽样调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调查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承担。
一、职责分工
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州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共同做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按照各部门的职能,具体分工如下:
州统计局承担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负责1%人口抽样调查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的各项工作。
州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调查方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
州公安厅负责为调查登记信息与户籍人口信息比对工作提供数据核查服务;协助配合调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州卫生健康委负责为调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协调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提供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死亡人口等相关行政记录;协助配合调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州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高等学校配合做好在校生等人群的调查登记工作;协调各级教育部门提供在校生相关行政记录。
州民族宗教委负责协调民族成分管理工作。
州民政局负责行政区划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协调各级民政部门提供死亡人口火化相关行政记录。
州财政局负责做好调查经费的协调保障工作。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调查登记信息与参加社保人员行政记录比对工作。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协调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在线地理信息服务。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在管住宅小区项目调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州广电局负责协助做好调查的宣传工作。
二、工作方式
(一)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州协调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全州1%人口抽样调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1%人口抽样调查的日常工作问题由州协调小组办公室处理。
(三)州协调小组重要文件经征求州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后印发,一般性工作文件由州协调小组有关负责人签发。
(四)1%人口抽样调查涉及有关政策等重大问题需要协调的,由州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协商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州协调小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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