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楚雄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继续保持平稳增长的态势。统计资料显示:1-4月全州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8.38亿元,同比增长5.0%。
一、城乡消费同步增长,镇区消费成为消费主力军
1-4月,全州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81.91亿元,同比增长5.1%,其中:城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51.46亿元,增长6.0%,占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1.6%;镇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30.45亿元,增长4.7%,占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54.7%。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6.47亿元,同比增长5.0%。总体来看,镇区市场消费品零售额占比最高,成为全州消费的主力军。
二、餐饮市场总体平稳,商品零售出现回落
从全州消费市场消费形态看,实现餐饮收入36.42亿元,同比增长6.9%,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实现商品零售201.96亿元,同比增长4.7%,增速较1-3月回落1.3个百分点。
三、日常生活必需品高速增长,出行类商品消费持续走低
1-4月,从限额以上单位商品类值销售情况看,全州累计销售额超过1亿元的商品共有8类。这8类商品中,粮油食品类累计增长30.0%,实现高速增长;烟酒类增长15.2%、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13.3%、饮料类增长12.2%、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7.4%、日用品类增长6.2%;石油及制品类、汽车类商品分别下降7.1%和6.4%。
总的来看,1-4月,全州消费市场总体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态势。下阶段,通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和省、州促消费等多项惠企惠民政策的落实,随着消费信心修复,消费潜力持续释放,全州消费市场有望继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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