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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前三季度楚雄州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分析

索 引 号:115323000151676045-/2018-0601036 公开范围:公开 生效日期: 主 题 词: 文  号: 著录日期: 发布日期:2017-11-03 发布机构:楚雄州统计局 标      题:2017年前三季度楚雄州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分析



2017年前三季度,楚雄州消费品市场实现了持续稳步增长的良好态势,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3.7亿元,比上年同期(下同)增长12.5%,高于全省增速(12.3%)0.2个百分点增速,在全省16个州市中低于临沧0.1个百分点,与曲靖并列排名第2位。

一、消费品市场运行的主要特点

(一)城乡消费同步增长。前三季度城市累计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03.9亿元,增长12.7%,比上年同期回落0.3个百分点,实现的零售额占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83.7%,对消费市场的贡献率达85%,拉动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6个百分点;农村累计实现消费品零售额39.8亿元,增长11.3%,比上年同期上升0.7个百分点。

(二)商品零售业依然是推动消费市场的主要力量。前三季度商品零售业累计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09.6亿元,增长12.8%,比上年同期回落0.3个百分点,实现的零售额占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86%,对消费市场的贡献率达88.3%,拉动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个百分点;餐饮收入行业累计实现消费品零售额34.1亿元,占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仅达到14%,增长10.2%,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速回落2.4个百分点。

(三)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实现稳步增长。前三季度全州669户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累计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00.2亿元,同比增长22.6%,可比增长19.4%。其中:528户限额以上法人企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84.4亿元,增长22.6%;141户限额以上个体产业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5.8亿元,增长22.7%。

(四)10县市消费市场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1—9月10县市中武定、元谋两县增速分别高于全州增速0.2个和0.1个百分点,永仁县增速与全州持平,其余7县市增速略低于全州增速。详见下表:

2017年1—9月10县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绝对值

比上年同期增长(±%)

全 州

2437089.2

12.5

楚 雄

1052630.3

12.3

双 柏

78954.8

12.4

牟 定

99701.7

12.3

南 华

132936.2

12.2

姚 安

110195.4

12.1

大 姚

189428

12.1

永 仁

52375.7

12.5

元 谋

143274.2

12.6

武 定

187501.2

12.7

禄 丰

390091.7

12.2

二、促进消费增长的有利因素

(一)网上零售发展迅速。随着电商行业的蓬勃发展,全州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网上销售呈现稳中向好加速发展的新态势,前三季度全州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法人企业实现网上销售额22.7亿元,增长8.1%,增速与上年同期相比加快了14.4个百分点。

(二)限额以上户数增加。全州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单位户数从上年同期的467户发展壮大到今年9月底止的669户,净增加了202户,1—9月累计实现的消费品零售额占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由上年同期的39%提高到今年的41.1%,对消费市场的贡献率也比上年提高3个点,达68.5%。

(三)汽车行业销量不断扩大。随着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加快以及城乡一体化建设和农村精准扶贫工作的不断推进,加大了人们对轿车、货车、农用车等车的需求购买量,全州64户限额以上汽车行业前三季度累计实现销售额25.3亿元,增长20.2%,对消费市场的贡献率达到16.9%,同时带动石油及制品业销售迅速增长21.4%。

(四)消费环境明显改善。在我州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的促动下,人们的消费潜力进一步释放、消费信心进一步提升,外出休闲旅游、文化娱乐、健身保健等消费需求不断上升,促进了消费的持续上扬。

三、影响消费的不利因素

(一)限上规模偏小,发展参差不齐。在528户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法人企业中,大中型法人企业户数较少,销售额达到亿元的只有25户,占比仅达到4.7%,销售(营业)额超过千万元的只有212户,占比为38.1%;销售(营业)额增长速度在30%及以上的只有147户,占总户数的比重只达到27.8%。

(二)餐饮行业持续增长乏力。1—9月全州限额以上餐饮业户数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60户,实现的消费品零售额增长了29.6%,但占全州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仅达14%,与上年同期相比下滑了0.3个百分点。

(三)网购分流影响消费的进一步提升。便捷、低廉的网购使传统的经营模式受到了严峻挑战,按商贸“法人经营地”统计原则,州内大量的消费购买力被京东、天猫、陶宝等网购消费所分流,无法反映在州内消费购买量上。

(四)限额以下商贸行业发展缓慢。1—9月全州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43.5亿元,同比增长6.3%,绝对值占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了58.9%,但拉动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仅增长3.9个百分点。

四、对策及建议

(一)加大对批零住餐商贸企业单位的跟踪监测力度。为真实准确反映市场经济发展状况,提高商贸统计数据质量。建议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商贸企业单位经营发展状况的跟踪监测和调研工作,做到统计数字不瞒报、不漏报,让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的商品销售总量和增长速度真实反映市场流通发展状态。

(二)提高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的市场份额。全州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单位户数虽然在不断增加,总户数在全省16个州市中排在第2位,但所实现的消费品零售额的限上占比则排在第11位,仅达到41.1%。因此在加大清理申规达限工作的同时,更要注重做好扶持鼓励限上企业单位发展壮大工作,努力提高限额以上行业的市场份额,真正发挥限额以上贸易业对消费市场的推动力量。

(三)继续改善消费环境。随着城乡居民收入的不断增加,人们的消费需求呈现多样化,消费意愿更趋向于个人需求和喜好,所以要因地制宜发展多种经营模式,大力培育和延伸大中型连锁超市、便利店、品牌零售、配送中心等,以促进城乡消费同步增长、快速增长。

(四)加强优化限上企业单位名录结构。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单位实现的商品销售额、营业额以及增长速度是支撑和测算全州全社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四大行业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的主要依据。因此,要高度重视和做好入库退库申报清理工作,科学优化商贸统计数据组成结构,提高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对消费市场的贡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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