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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2015年文化产业发展情况分析

索 引 号:115323000151676045-/2018-0601073 公开范围:公开 生效日期: 主 题 词: 文  号: 著录日期: 发布日期:2016-11-17 发布机构:楚雄州统计局 标      题:楚雄州2015年文化产业发展情况分析



在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州加快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十县(市)均成立了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制定和完善了系列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楚雄州文化产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一、2015年文化产业现状和特点

(一)文化产业增加值完成情况。

2015年,楚雄州文化产业增加值为112919万元,比上年增长8.22%(现价,下同),占GDP的比重为1.48%。其中文化制造业增加值51569万元,增长6.93%;文化批零业增加值11274万元,增长19.50%;文化服务业增加值50076万元,增长7.26%。

2015年县(市)文化产业增加值

单位:万元

地区 指标

文化制造业增加值

文化批零业增加值

文化服务业增加值

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

占GDP

比重(%)

全州

51568.69

11273.84

50076.43

112918.96

1.48

楚雄市

44605.935

7552.695

22498.018

74656.648

2.50

双柏县

41.998

681.321

1786.818

2510.136

0.86

牟定县

293.171

585.134

1844.031

2722.336

0.72

南华县

35.003

174.997

1401.016

1611.015

0.33

姚安县

265.271

116.824

2019.765

2401.859

0.66

大姚县

2170.187

386.316

2251.414

4807.917

0.84

永仁县

1902.005

477.999

1285.001

3665.005

1.28

元谋县

707.262

308.030

3722.044

4737.335

1.01

武定县

933.635

193.264

6198.204

7325.103

1.32

禄丰县

254.016

423.227

5344.024

6021.266

0.52

(二)单位数量保持稳定增长

2015年楚雄州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数量稳步增长,规模以上文化产业法人单位26户,年内新增7户。其中文化制造业6户,文化批零业5户,文化服务业15户。分区域看,规模以上文化企业集中在楚雄市和大姚县,分别为12户和4户,双柏县、姚安县、元谋县、武定县和禄丰县各2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文化产业占GDP比重偏低

2015年,楚雄州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1.48%,比全国水平低2.34个百分点,比全省低1.64个百分点。

(二)文化企业规模弱小,县、市发展不平衡

2015年,全州规模以上文化企业26户,占全省(464户)的比重仅为5.6%,文化产业单位大多为中小企业。十县市平均每县仅为2-6户,还有牟定、南华、永仁3个县无联网直报的文化企业。全州文化产业增加值112919万元,其中上亿的仅有楚雄市,占全州比重为66.12%,有7个县总量在5000万元以下,有6个县占GDP比重不到1%。

(三)文化企业中科技含量较低

全州文化产业的发展仅限于一些传统的文化产业,而科技含量高的现代传媒、动漫游戏、数字视听、演艺娱乐等新兴文化产业发展滞后,需要进一步加强观念转变,加大新兴服务业的发展力度,培养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企业和品牌产品。

三、对策建议

(一)依靠服务业发展助推文化产业发展

文化服务业作为一种融合型产业,兼具有文化产业和服务业的双重属性,具有高科技性、高附加值、营销模式新等特点。大力发展文化服务业是楚雄州服务业结构升级的必然趋势,也是开发楚雄州文化资源、提升楚雄文化产业品质的必然选择。当前,针对楚雄州文化服务业发展水平总体欠佳的情况,可以从提升文化服务科技含量、拓展文化服务产业链、繁荣文化市场、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培养专业文化服务人才等几方面入手,全方位提升楚雄文化服务业的品质和水平。

(二)加快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文化创意产业作为一种新兴的产业,具有强融合性的特征,它是经济、文化、技术等相互融合的产物,具有高度的融合性、较强的渗透性和辐射力,为发展新兴产业及其关联产业提供了良好条件。发展文化创意产业要加强人文关怀,注重人性化设计,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和文化需求为导向,以人性化的创意设计引领需求,以特色化的文化体验创造需求,以规划合理的项目载体满足需求,深入挖掘历史、地理、人文等资源要素,精心策划,无中生有,化虚为实,将时尚创意理念打造成具体项目,把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不断吸引人气,带动消费,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三)促进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相互融合

文化产业对旅游产业产生渗透、拓展与深化的作用,促进传统旅游业向知识密集型产业和高技术服务业方向转型;旅游业则对文化产业产生支撑、引导、强化的作用,延长文化产业的价值链和文化产品的生命周期。两者通过技术、产品、组织和市场融合实现产业融合。当前,我州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尚停留在自发结合的初级阶段,存在资源依赖型特征明显、创新能力严重不足和体制机制障碍等问题,需要加大推进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向更高层面深度融合的力度。

(四)推进重点文化项目建设,扶持文化产业主体

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以及“十三五”规划对文化改革发展工作要求,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市场主体培育,优化产业结构,突出抓好文化产业品牌的打造,培育一批独具特色的文化品牌,扶持具有文化特色和发展前景的文化企业,生产具有区域特点的文化产品,走向国内外市场,以示范典型引领全州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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