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我州各县(市)认真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措施,着力深化改革,推进转型升级,努力改善民生,狠抓工作落实,全州县域经济发展呈现出动力增强、势头上升、贡献扩大的良好格局,为楚雄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十二五”时期我州县域经济发展情况
(一)经济总量再攀新高,县域经济实力显著增强
“十二五”时期,我州把发展县域经济作为建设经济文化强州的重要措施,作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有力抓手,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通过政策扶持、产业引导促进县域经济协调发展,初步形成了工农、城乡、三次产业及经济社会联动一体的新型县域经济格局,2015年我州实现了10个县(市)GDP都远远超过或接近30亿元的发展规模,县域经济实力显著增强。
2015年我州县域(10个县市,下同)实现生产总值762.97亿元,比2010年增加358.57亿元,年均增长11.4%。人均GDP达到27944元,比2010年增加了12492元。GDP总量40亿元以上的县达到6个,占了六成。30亿元以下20亿元以上的县仅为2个,其余2个县GDP总量已接近40亿元(见附表)。
我州县域GDP总量在五年期间从2010年的404.4亿元到2015年的762.97亿元,连续以年均70亿元以上的增量实现跨越,2015年我州县域GDP总量位列全省16州市第6位,增幅位列全省16州市第4位。
(二)产业结构明显优化,服务业发展加快
在经济总量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州县域产业结构明显优化。三次产业结构由2010年的22.4:42.5:35.1调整为2015年的20:38.3:41.7。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比重分别下降2.4个和4.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上升6.6个百分点。县域经济以工业和农业为主导的模式发生明显改变,服务业发展迅速。
在金融、交通、旅游业等行业快速发展的带动下,服务业发展加快。2015年,第三产业增加值达318.3亿元,是2010年的2.2倍,年均增长17.5%,增速比全省快1.3个百分点。其中,金融业增加值是2010年的2.4倍,年均增长19.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是2010年的1.3倍,年均增长5.2%;住宿餐饮业是2010年的2.1倍,年均增长15.7%。
(三)投资增长高位运行,增长动力继续增强
2015年县域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额770.56亿元,比2010年的280.6亿元增长1.7倍,年均增长29.9%。10县市“十二五”时期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速均保持在20%以上高位运行(见附表)。2015年县域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额位列全省16州市第4位,增幅位列全省16州市第6位。助推动力成效明显,“十二五”时期,县域实际州外到位资金总额由2010年的111.0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615.5亿元,增长4.5倍,年均增长40.9%。消费市场稳步扩大,消费内生动力增强。2015年全州县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65.68亿元,比2010年增长1.0倍,年均增长15.1%(见附表);2015年我州县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增幅均位列全省16州市第7位。外贸进出口总额由2010年的1.08亿美元增加到2015年的4.32亿美元,年均增长31.95%。
(四)财政保障能力增强,信贷支持力度加大
财政保障能力增强。“十二五”时期,全州县域地方财政总收入由2010年的86.5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59.82亿元,增长了84.8%,年均增长13.1%。县域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由2010年的30.6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68.2亿元,增长了1.2倍,年均增长17.4%(见附表);县域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由2010年的108.6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216.2亿元,增长了99.1%,年均增长14.8%。在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的情况下,我州坚持“强州更要富民”的发展理念,为了让广大群众共享发展改革成果,不断加大民生财政投入。“十二五”末的2015年全州县域民生支出达到168.1亿元,比上年增长8.2%,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7.8%。
信贷支持力度加大。2015年末县域金融机构贷款余额584.84亿元,比2010年末增加319.62亿元,增长1.2倍,年均增长17.2%。为我州县域经济持续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五)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居民生活不断改善
“十二五”时期我州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主线,积极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扩大就业渠道,加紧实施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与经济发展同步,全州县域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十二五”时期我州城镇常住居民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1.4%和16.4%(见附表);到2015年,全州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6763元,比上年增长9.1%;全州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327元,比上年增长10.0%。2015年末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到494.2亿元,比2010年增长1.2倍,年均增长16.7%。
二、我州县域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是整体实力仍然偏弱。我州县域GDP总量除楚雄、禄丰两个县(市)外,其他8县都存在经济总量偏小,经济实力和区域竞争力明显偏弱。2015年楚雄市占全州GDP的比重为39.2%、禄丰县占全州GDP的比重为15.2%;其他8个县占全州GDP的比重还不到全州GDP总量的一半。
二是区域不平衡依旧突出。全州十县(市)间经济发展的差距悬殊较大,“十二五”末,除楚雄、禄丰两个县(市)生产总值在100亿元以上,其他8个县的GDP总量都分别在20-60亿元区间,仅在50亿元以下的县就达到6个, GDP总量最高的楚雄市是最低的永仁县的10.4倍。可见,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依旧突出。
三是产业层次还有待提升。到“十二五”末的2015年,我州一产比重高于全省平均5个百分点、二产比重低于全省平均1.7个百分点、三产比重低于全省平均3.3个百分点。凸显出我州一产比重大、二产不强、三产不优的产业优化不足问题,升级换挡还有很大差距,县域特色主导产业尚未形成与县域发展基础相适应的、与县域优势相关联的差异化支柱产业。
三、对策建议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的关键阶段,面对新常态、认识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既要深化改革,又要抓住发展不动摇,主动作为,增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上下功夫,在提高创新能力上下功夫,与时俱进,扎扎实实走出一条县域经济创新驱动发展的路子。
(一)注重统筹协调,加强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规划管理。应站在全州统筹协调发展的高度,在充分征求基层意见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全州产业布局和各地资源、区位、技术、人才、产业基础等综合因素,对全州县域经济发展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确定每个县(市)经济发展的主导方向和产业建设的重点内容,明确发展目标任务。
(二)突出重点领域及特色项目,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倾斜支持。加强县域经济特色项目发展的引导,一旦确定了适合一个县(市)发展的特色项目,就应在政策、技术、资金、税收、土地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使其尽快形成规模效益。
(三)加大金融扶持力度。要加强金融服务,强化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职能,构建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县域经济发展金融服务体系,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品。
(四)千方百计增加县域城乡居民收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在县域,增加县域城乡居民收入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大力培育农村经济新业态,发展乡村旅游、农产品产地加工、农村电商、康养服务、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新型业态。支持各地出台专门的配套政策,培育适合市场需求的电商、物流、旅游、酒店等新兴职业特色劳务品牌。把农村撂荒土地、可用林场、可用水面、集体闲置房屋与农村新型业态发展结合起来,鼓励利用农村闲置资产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积极开发适合农民工的就业岗位,大力促进农民工就业,以农村新生代劳动力为重点,实施技能提升计划,增强农民工就业竞争力,提高农民工劳务收入。认真落实工商注册、税收减免、金融贷款、土地使用等创业优惠政策,大力发展“归雁经济”,为农民工返乡创业营造良好环境,着力提高农民工返乡创业发生率和成功率。
增加县域城镇居民收入,要切实抓好城镇居民就业、保证职工工资、强化保障等方面的工作。为此,要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扩大就业渠道;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激发创业致富的积极性。加大分配调节力度,关心弱势群体,解决好企业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及城镇中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生活保障问题。
(五)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之路。城镇化是县域经济的发展方向,工业化是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凡是县域经济发展好的地方,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工作也走在前面。加快城镇建设,努力推进城镇化。继续抓好县城和重点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树立经营城镇理念,对城镇具有商业价值和经营价值的土地、设施、环境及其他各种资源要素实施资本化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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